我买在北碚蔡家中庚城12楼,该栋共18层楼。 2015.12.26接房,接房时候开发商、物管未有试水动作,厕所干的。2015.12.30发现厕所墙壁有渗水,及时反馈物管,拖了近3个月时间,没有处理。 遇上过年期间,17楼水管爆裂,延外墙漏水而下,11、12、14、15楼均被殃及,内墙大面积积水。我们12楼至今大面积积水已经有1个月时间了,仍然大面积湿透,导致装修搁断。 年后,多次找过开发商、物管。物管说:外墙保温层面上做的防水,砖墙上的沙面没有做防水,水是延外墙与砖渗透进室内的,且目前只能这样,无法进行改善,业主只需将室内防水做好,保证水不渗出去。万一哪家漏水,殃及其他住户,就自己赔偿。 当前,我们的外墙保温层上有明显的水流流过痕迹,且由于墙壁长期积水,厕所窗户四周、室内墙壁角落已经发泡、长白眉。 我想问: 1、 按照当前相关技术质量要求,高层砖的外墙沙面不需要做防水处理吗?我们现在是开发商偷工减料导致的质量问题吗? 2、 如物管答复,日后哪个住户家漏水,造成其他住户室内湿透墙壁,往下数家住户的赔偿,能赔的起吗? 3、 上述点2是在目前“楼上一家漏水,楼下多层遭殃”的问题未解决,多年后的隐患问题争议。我想问,新楼盘,这个问题在现在大家都未入住前不应该解决掉吗?非得留下一个有损业主财产安全的问题点在那。 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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