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新房飘窗漏水多次维修没有解决怎么要求赔偿,以什么为依据?

2020-04-13 19:41发布

我家2008年上房,2009年4月搬住后发现卧室的飘窗渗水,在飘窗和墙面之间的拐角处,卧室里的墙面涂料已经被泡掉很厚了,找到开发商,他们总是推脱没工人什么的,让我们等。后来给涂了一个说管15年不漏水的...

我家2008年上房,2009年4月搬住后发现卧室的飘窗渗水,在飘窗和墙面之间的拐角处,卧室里的墙面涂料已经被泡掉很厚了,找到开发商,他们总是推脱没工人什么的,让我们等。后来给涂了一个说管15年不漏水的涂料,结果没有作用,下雨照样渗水。在后来就一直不来人了,现在都2011年了,找了多次,总是说没有师傅维修,让我们等。我们要怎么办呢,家里也没有个能管事的人,开发商也不把我们的事放在心上,郁闷,请好心人给我们一些建议,到底我们要怎样做才能维护我们的利益,谢谢了
3条回答
郑希怡
2020-04-15 16:06 .采纳回答
完全有权利要求物业赔偿所有损失,同时要求尽快解决墙面渗漏水问题。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或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物业代表开发商行使和承担相关责任。如果物业迟迟不给予妥善解决可以根据漏水条文如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物业赔偿。如果物业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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